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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275条
序号(产品)
类型(中标)
名称(批文)
规格及价格
医保支付标准
中药/西药
有效期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且支付不超过12个月:1.HER2阳性的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治疗。2.具有高复发风险HER2阳性 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 巴瘤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 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 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信迪利单抗治疗相对于标 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2.信迪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 于未经系统治疗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 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 治疗。3.信迪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铂类化疗,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 晚期或复发性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4.信迪利单抗联合 贝伐珠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 癌的一线治疗。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 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 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 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本 品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2.尿路上皮癌:本品适用于PD-L1高表达的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 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 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 本品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3.非小细胞肺癌:本品联 合紫杉醇和卡铂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 肺癌的一线治疗。本品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 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 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4.肝细 胞癌: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一种全身治疗的肝细胞癌(HCC)的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II期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总生存期结果给 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 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本品治疗相对于标准治疗的显著临床获益。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 瘤的治疗。* 2.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3.本品适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以上适应症在中国是基于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结果给予的附 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临床试 验能否证实中国患者的长期临床获益。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 者的治疗。2.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 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3.联合培美曲塞和卡铂适用于表皮生长因 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 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 一线治疗。4.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 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品与化疗联合,用于初治的II期伴有巨大肿块、III期或IV期滤泡 性淋巴瘤成人患者,达到至少部分缓解的患者随后用奥妥珠单抗维持治疗。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品适用于:1.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和地塞 米松联合用药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2.单药治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患者既往接受过 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治疗且最后一次治疗时出现疾病进展。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限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成人患者。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 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限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 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 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 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 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2.用于腺泡状软组织肉瘤、透明细胞 肉瘤以及既往至少接受过含蒽环类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其他 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的治疗。3.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 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包括119例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 者的II期临床试验的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 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确证性试验证实本品在该人群的临床获益。4.用于 具有临床症状或明确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 腺髓样癌患者的治疗。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包括91例晚期甲状腺髓样 癌的IIB期临床试验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 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确证性试验证实本品在该人群的临床获益。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或 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限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经接受过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的治疗。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限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治疗失败的进展期肾 细胞癌(RCC)的成人患者。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肝细胞癌二线治疗;2.转移性结直肠癌三线治疗;3.胃肠道间质瘤 三线治疗。
西药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本品单药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 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一般状况良好。 2.本品单药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失败或不可耐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限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三线治疗。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二 线治疗。
西药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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