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疮环切辅助器械包
注册证编号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090817号
注册人名称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型号、规格
Ⅰ-32、Ⅰ-34、Ⅱ-32、Ⅱ-34;具体配置见附表
结构及组成
器械包由扩张器、缝扎器、带线器、吻合器组件四种器械按不同配置构成。主要技术指标:1、器械包内的产品除有单独有效注册证外,其余产品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2、器械包内的器械应定位牢固;3、器械包的包装箱内、外应整洁,无污物、污点;4. 器械包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产品的出厂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供内痔或混合痔手术时,扩张肛门及缝扎直肠粘膜作荷包成型用。
产品标准
YZB/沪2399-09-2011《痔疮环切辅助器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