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通用名
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商名称
地纳克
拼音
类型
化学药品
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地纳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524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男性淋球菌性尿路炎症,直肠感染,女性淋球菌性宫颈感染,
性状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其化学名:(±)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辅料为葡萄糖、盐酸、氢氧化钠和依地酸二钠。
适应症
用于治疗敏感菌株引起的中度以上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或金黄色葡萄菌所致。 2.急性窦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所致。 3.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肺衣原体、嗜肺支原体、或嗜肺军团菌等所致者。 4.单纯性或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由大肠埃希氏菌、肺炎克雷白菌、奇异变形杆菌等所致者。 5.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氏菌等所致。 6.单纯性尿道和宫颈淋病: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7.女性急性单纯性直肠感染:由奈瑟淋球菌所致。 在治疗之前,为了分离鉴定致病微生物及确定其对加替沙星的敏感性,应做适当的培养和敏感性试验。但在获得细菌检查结果之前即可开始本品治疗。得到细菌学检查结果后,可以继续合适的治疗。
规格
100ml:加替沙星0.2g与葡萄糖5g
不良反应
1.本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中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阴道炎?腹泻?头痛?眩晕。
2.发生率较低的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包括:
(1)全身反应:变态反应?寒战?发热?背痛?胸痛。
(2)心血管系统:心悸。
(3)消化系统:腹痛?便秘?消化不良?舌炎?念珠菌性口腔炎?口腔炎?口腔溃疡?呕吐。
(4)代谢与营养系统:周围性水肿。
(5)神经系统:多梦?失眠?感觉异常?震颤?血管扩张?眩晕。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
(7)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皮疹?出汗。
(8)特殊感官:视觉异常?味觉异常?耳鸣。
(9)泌尿生殖系统:排尿困难?血尿。
3.其他罕见的相关不良事件有:思维异常?不能耐受酒精?关节炎?虚弱?哮喘(支气管痉挛)?共济失调?骨痛?心动过缓?胸痛?唇炎?结肠炎?意识模糊?惊厥?紫绀?人格解体?抑郁?糖尿病?吞咽困难?耳痛?淤斑?水肿?鼻衄?欣快感?眼痛?光敏感性?全身水肿?肠胃出血?牙龈炎?口臭?幻觉?呕血?血尿?敌意?感觉过敏?高血糖?肌张力增加?过度通气?低血糖?淋巴结病?斑丘疹?子宫出血?偏头痛?口腔水肿?肌痛?肌无力?颈痛?惊慌?妄想狂?嗅觉倒错?畏光?伪膜性肠炎?精神病?上睑下垂?直肠出血?紧张?胸骨下胸痛?心动过速?味觉丧失?舌肿?疱疹等。
4.实验室检查异常改变发生率低,包括: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下降?ALT或/和AST增高,以及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血糖?血清淀粉酶和电解质紊乱等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每次200mg,每天二次,本品与口服片剂具生物等效。疗程中,可根据医生决定,由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片剂,无须调整剂量。 2.用药剂量指南:感染(取决于病原菌) 每日剂量、疗程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00mg 7~10天 (2)急性鼻窦炎 400mg 10天 (3)社区获得性肺炎 400mg 7~14天 (4)单纯性尿路感染 400mg 单剂或200mg 3~5天 (5)复杂性尿路感染 400mg 7~10天 (6)急性肾盂肾炎 400mg 7~10天 (7)男性单纯性淋球菌尿路感染 400mg 单剂 (8)女性宫颈和直肠淋球菌感染 400mg 单剂 3.加替沙星主要经肾脏排出,肾功能不全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 肌酐清除率 初始剂量 维持剂量 ≥40ml/min 400mg 400mg/天 <40ml/min 400mg 200mg/天 血液透析 400mg 200mg/天 腹膜透析 400mg 200mg/天 维持剂量从用药第二天开始 4.肾功能不全患者采用单剂400mg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或淋病,和每日200mg,使用3天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时,无须调整本品剂量。
禁忌
1.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和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
2.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血糖异常。已有报道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包括症状性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这些事件通常在糖尿病患者中发生。但是,低血糖症,特别是高血糖症已经在没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中产生。除了糖尿病以外,服用加替沙星时与血糖代谢异常相关的其他危险因素包括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特别是降血糖用药)。具有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该密切监控血糖。如果用加替沙星治疗的任何患者发生低血糖或者高血糖的症状和体征,必须立刻进行适当的治疗,并应该停用加替沙星。已有报道血糖的暂时异常,通常包括开始治疗3天内血清胰岛素水平升高和血糖水平降低,有时导致严重低血糖症。也已经观察到了高血糖症,甚至某些病例为严重高血糖症。高血糖症通常在应用加替沙星第3天后发生。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患者中极少数出现严重血糖异常。这些异常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中大多数是可逆的。
2.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III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
3.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起眩晕和轻度头痛,从事驾驶汽车等机械作业或从事其他需要精神神经系统警觉或协调活动的患者应慎用。此外,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与喹诺酮类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
4.喹诺酮类药物有时可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过敏反应。对首次发现皮疹或者其他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可根据临床需要用肾上腺素或其它复苏方法治疗,包括吸氧、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胺类药物以及气道管理等。.. 有报道接受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治疗后可能发生轻度至致命性伪膜性肠炎。因此,对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一诊断。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后,即应开始治疗。轻度患者停用抗菌药物后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则应酌情补充液体、电解质,并针对艰难梭菌性肠炎抗菌治疗。
5.尽管尚未见到类似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的肩部、手部和跟键需要外科治疗或长时间功能丧失的现象,但如果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时有疼痛感,出现炎症反应或肌健断裂等应停用本品,在未明确排除外肌健炎或肌健断裂前,患者应休息,并停止体育锻炼。肌健断裂在喹诺酮类治疗中或治疗后均可发生。
6.已有病人在接受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后发生光毒性反应。虽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未见本品在推荐剂量水平发生光毒性。但为保证医疗顺利实施,应避免过度日光或人工紫外线照射。如果出现晒伤样反应或发生皮肤损害,应及时就诊。
7.本品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和抽搐发生的危险性。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应注意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8.本品必须采用无菌方法稀释和配制。在稀释和使用前必须查看有无颗粒状内溶物,一旦发现肉眼可见的颗粒状物则应弃去不用。本品仅供单次使用,故配制后未用完部分应弃去。严禁将其他制剂加入含本品的瓶中静脉滴注,也不可将其他静脉制剂与本品经同一静脉输液通道使用。如果同一静脉输液通道用于输注不同的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后必须用与本品和其他药物相容的溶液冲洗通道。如果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则必须按本品和该合用药物推荐剂量和方法分别分开给药。
9.本品在配制供静脉滴注用每毫升2毫克浓度的静脉滴注液时,为保证滴注液与血浆渗透压等张,不宜采用普通注射用水。
10.本品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严禁快速静脉滴注或肌内,鞘内,腹腔内或皮下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加替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孕妇应避免使用本品,授乳妇女使用时暂停授乳。
儿童用药
本品对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建议禁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降低,并且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可能较大,因此,在选择给药剂量时应该小心,监测肾功能对此会有帮助。在加替沙星上市后,已有报道应用加替沙星治疗的老年患者血糖显著异常。老年患者可能患有未察觉的糖尿病?与年龄有关的肾功能降低,潜在的疾病,以及/或者正在应用影响葡萄糖代谢的合并用药,这些因素可能对血糖异常构成特殊的危险。当准备给患者应用加替沙星时,建议医生与可能出现低血糖症和/或者高血糖症(血糖代谢异常事件)危险的患者进行讨论,使患者清楚怎样检控其血糖变化,以及发生这样的变化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减缓加替沙星经肾排除。
2.本品与地高辛同时使用,未见加替沙星药代动力学发生明显改变,但在部分受试者发现地高辛血药浓度升高。故应监测服用地高辛患者的地高辛毒性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对表现出毒性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应测定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并适当调整地高辛剂量。但不推荐事先调整两药剂量。
3.同时使用加替沙星和影响葡萄糖代谢的药物可增加患者血糖代谢异常的危险(见禁症和警告:血糖异常)。
4.抗糖尿病药物:合并应用格列本脲和其他降血糖药物后,观察到了影响葡萄糖代谢的药效学变化
5.当格列本脲与加替沙星合并用药时,没有观察到明显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药理毒理
1.加替沙星为β-甲氧氟喹诺酮类外消旋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V,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
2.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
(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的菌株)。
(2)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一瑟菌、奇导变形杆菌。
(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杆菌、肺炎支原体。
3.遗传毒性:Ames试验中本品对多种菌株无致突变作用,但是体外对沙门氏菌株TA102的有致突变作用。中国仓鼠V79细胞的基因突变和中国仓鼠CHL/IU细胞的遗传学试验结果均为阳性。类似的结果在基它喹诺酮类的药物也可见,这可能是由高浓度下本品对真核生物的Ⅱ型DNA拓扑异构本科的抑制作用所致。本品经口和静脉给药的小鼠微核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细胞遗传学试验、大鼠经口给药的DNA修复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4.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剂量高达200mg/kg(以每天全身暴露量(AUC)计,与人最大推荐剂量等效),对大鼠生育力和生殖无不良反应。大鼠和家兔经口给予剂量分别达150mg/kg和50mg/kg(以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0.7和1.9倍),未见有致畸胎作用。但是,大鼠在器官形成 期,经口或静脉给予剂量分别达200mg/kgt和60mg/kg可引起胎儿骨骼畸形;经口或静脉给予剂量分别≥150mg/kg和≥30mg/kg时,可引起胎儿骨骼骨化延迟,包括出现波形肋骨。提示在此剂量下,有轻度的胎儿毒性,此毒性在其它的喹诺酮类药物也可见。大鼠在妊娠后期最初阶段经口给药剂量达200mg/kg,并持续给药至哺乳期,可见后期的植入后胚胎丢失增加和新生儿和围生期的死亡率升高。这些发现也提示了本品的胎儿毒性。由于尚无在怀孕妇女进行充分和严格的研究,所以怀孕期间,只有在本品对母新的潜在临床利益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本品可从大鼠乳汁中分泌,但是尚不知是否要从有乳中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从人乳中分泌,所以哺户期妇女应慎用。
5.致癌性:B6C3F1小鼠经掺食 给药18月,雌、雄动物剂量分中坚力量为90mg/kg和81mg/kg [以每天全身暴露量(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0.13和0.18倍]:Fischer344大鼠经掺食给药2年,雌、雄动物剂量分别为139mg/kg和47mg/kg(以AUC计,约为最大推荐剂量的0.8和0.36倍),结果均款提示本品有促进肿瘤生长的作用,但是雄性动物当剂达100mg/kg(以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0.74倍)时,与对照组相比,可增加巨粒细胞淋巴(LGL)白血病的发生率,尽管这种增加稍高于已有历史性的对照的范围,但是并不有人为雄性动物高剂量下的这些发现会影响到本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药代动力学
1.本品静脉滴注约1小时左右达加替沙星血药峰浓度(Cmax)。在推荐剂量范围内加替沙星血药峰浓度(Cmax)和药时曲线下面积(AUC)随剂量成比例增加。静脉滴注本品200mg至800mg,每天一次,连续14天,加替沙星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和非时间依赖性,并在第3天时可达血药稳态浓度。400mg每天一次静脉注射的平均稳态血药浓度峰值和谷值分别约为4.6mg/L和0.4mg/L。加替沙星片口服与本品静脉注射生物等效,口服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96%,且静脉注射后1小时的药动学与口服同等剂量片剂相同,提示静脉注射和口服两种给药途径可交替使用。加替沙星蛋白结合率约为20%,与浓度无关。
2.加替沙星广泛分布于组织和体液中。唾液中药物浓度与血浆浓度相近,而在胆汁、肺泡巨噬细胞、肺实质、肺表皮细胞层、支气管粘膜、窦粘膜、阴道、宫颈、前列腺液、精液等靶组织的药物浓度高于血浆浓度。加替沙星无酶诱导作用,不改变自身和其他合用药物的清除代谢。
3.加替沙星在体内代谢极低,主要以原形经肾脏排出。本品静脉注射后48小时,药物原形在尿中的回收率达70%以上,而其乙二胺和甲基乙二胺代谢物在尿中的浓度不足摄入量的1%,加替沙星平均血浆消除半衰期7~14小时。本品口服或静脉注射后,粪便中加替沙星的原药回收率约5%,提示加替沙星也可经胆道和肠道排出。
贮藏
遮光,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有效期
暂定18个月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