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通用名
板蓝根颗粒
商名称
板蓝根颗粒
拼音
BanLanGenKeLi
类型
中成药
生产企业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产)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572
药品性质
OTC乙类
相关疾病
小儿病毒感染性口炎,儿童病毒感染性口炎,小儿埃博拉病毒病,小儿埃波拉出血热,小儿埃博拉病毒性疾病,小儿埃博拉出血热,铁线虫病,舍格伦综合征,手足口病,小儿手足口病,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10g*20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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