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D2注射液
通用名
维生素D2注射液
商名称
维生素D2注射液
拼音
weishengsuD2zhusheye
类型
化学药品
生产企业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791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佝偻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肾性骨病,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低钙血症,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肠炎,肝硬化,
性状
本品为几乎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维生素D2。
适应症
1.本品用于维生素D缺乏症的预防与治疗。如:绝对素食者、肠外营养病人、胰腺功能不全伴吸收不良综合征、肝胆疾病(肝功能损害、肝硬化、阻塞性黄疸)、小肠疾病(脂性腹泻、局限性肠炎、长期腹泻)、胃切除等。
2.用于慢性低钙血症、低磷血症、佝偻病及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骨软化症、家族性低磷血症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术后、特发性或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治疗。
3.维生素D2可用于治疗急、慢性及潜在手术后手足搐搦症及特发性手足搐搦症。
规格
1ml:10mg
不良反应
1.便秘?腹泻?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
2.骨痛?尿混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7.5mg~1.mg(30万~60万单位),病情严重者可于2~4周后重复注射1次。
禁忌
高钙血症?维生素D增多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
注意事项
1.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D2疗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
2.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2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作调整。
3.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2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2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2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
5.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2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00~2.50mmol/L)。以及骨X线检查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孩子,维生素,钙磷代谢,障碍,骨样组织,钙化,初期表,精神,烦躁不安,易惊醒,多汗,枕秃,骨骼畸形,缺乏症,预防,营养,胰腺,吸收不良,综合征,肝胆疾病,肝功能损害,肝硬化,阻塞性黄疸,小肠疾病,腹泻,局限性肠炎,长期腹泻,胃切除,慢性,低钙血症,低磷血症,佝偻病,肾功能不全,骨软化症,家族性,甲状旁腺,特发性,假性,维生素d2,手术后,手足搐搦症
儿童用药
婴儿对维生素D2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用量应慎重酌定,血清钙和磷浓度的乘积[Ca]×[P](mg/dl)不得大于58。
老人用药
尚未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含镁的制酸药与维生素D2同用,特别在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可引起高镁血症。
2.巴比妥、苯妥英钠、抗惊厥药、扑米酮等可降低维生素D2的效应,因此长期服用抗惊厥药时应补给维生素D,以防止骨软化症。
3.降钙素与维生素D2同用可抵消前者对高钙血症的疗效。
4.大量钙剂或利尿药与常用量维生素D2并用,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
5.洋地黄与维生素D2同用时应谨慎,因维生素D2可引起高钙血症,容易诱发心律失常。
6.大量的含磷药与维生素D2同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药理毒理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D2促进小肠黏膜刷状缘对钙的吸收及肾小管重吸收磷,提高血钙、血磷浓度,协同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促进旧骨释放磷酸钙,维持及调节血浆钙、磷正常浓度。维生素D2促使钙沉着于新骨形成部位,使枸橼酸盐在骨中沉积,促进骨钙化及成骨细胞功能和骨样组织成熟。维生素D2摄入后,在细胞微粒体中受25-羟化酶系统催化生成骨化二醇(25-OHD3),经肾近曲小管细胞1-羟化酶系统催化,生成具有生物活性的骨化三醇〔1-25-(OH)2D3〕。
药代动力学
维生素D2的代谢、活化,首先通过肝脏,其次为肾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维生素D2的t1/2为19~48小时,在脂肪组织内可长期贮存。治疗效应持续10~14天。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24个月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化妆品招商网资讯| 卫生部|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医药代理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医药代理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医药代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