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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沙利铂注射液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2-)-O,O]合铂.其辅料为甘露醇。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不良反应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用法用量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静脉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禁忌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注意事项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直到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7.因使用本品时低温可致痉挛,故不得用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胎儿可能有毒性。本品在孕期禁用。通过乳汁排泄的研究尚未进行,禁用于哺乳期。
药物相互作用
1.因与氯化钠和碱性溶液(特别是5-氟尿嘧啶)之间存在配伍禁忌,本品不要与上述制剂混合或通过同一条静脉同时给药。
2.体外研究显示,在红霉素?水杨酸盐?紫杉醇和丙戊酸钠等化合物存在的情况下,本品的蛋白结合无明显变化。
3.在动物和人的体内研究中显示,与5-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
药理毒理
1.本品属于新的铂类衍生物,其中央铂原子被一草酸和1,2-二氨环己烷包围,呈反式构象,是一个立方体异构体。象其他铂类衍生物一样,奥沙利铂通过产生烷化结合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的合成及复制。
2.奥沙利铂与DNA结合迅速,最多需15分钟,而顺铂与DNA的结合分为两个时相,其中包括一个48小时后的延迟相。在人体内给药一小时之后,通过测定白细胞的加合物,可显示其存在。复制过程中的DNA合成,其后DNA的分离、RNA及细胞蛋白质的合成均被抑制,某些对顺铂耐药的细胞系,奥沙利铂治疗均有效。
药代动力学
1.以130mg/m2>的剂量连续滴注2小时,其血浆总铂达峰值5.1±0.8mg/ml/h,模拟的曲线下面积为189±45mg/ml/h。当输液结束时,50%的铂与红细胞结合,而另外50%存在于血浆中。25%的血浆铂呈游离态,另外75%血浆铂与蛋白质结合。蛋白质结合铂逐步升高,于给药第五天后稳定于95%的水平。
2.药物的清除分为两个时相,其清除相半衰期约为40小时。多达50%的药物在给药48小时之内由尿排出(55%的药物在6天之后清除)。由粪便排出的药量有限(给药11天后仅有5%经粪便排出)。在肾功能衰竭的病人中,仅有可过滤性铂的清除减少,而并不伴有毒性的增加,因此并不需要调整用药剂量。
3.与红细胞结合的铂清除很慢。在给药后的第22天,红细胞结合铂的水平为血浆峰值的56%,而此时大多数的总血浆铂已被清除。在以后的用药周期中,总的或不被离心的血浆铂水平并无显著升高;而红细胞结合铂出现明显的早期累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