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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罗格列酮胶囊
拼音
YanSuanLuoGeLieTong JiaoNang
相关疾病
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高渗性非酮症性糖尿病昏迷,消渴厥,糖尿病肾病,糖尿病,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适应症
本品仅适用于其他降糖药无法达到血糖控制目标的2型糖尿病患者。
单一服用本品,并辅以饮食控制和运动,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本品或单一抗糖尿病药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与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联合应用。对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且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本品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药物,则需在其基础上联合应用。
饮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首选措施。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者的基础治疗,而且对有效保持药物疗效有重要的作用。在开始服用本品前,应控制影响血糖控制的病症,如感染。
不良反应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在临床试验中约4600名2型糖尿病患者接受马来酸罗格列酮治疗其中3300人治疗达6个月以上2000人治疗达12个月以上由于马来酸罗格列酮与本品具有相同的活性成份国内临床研究表明两者具有相似的安全性因此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参照马来酸罗格列酮资料。
用法用量
糖尿病的治疗应个体化。
本品的起始用量为4mg/日,每日1次,每次一粒。经12周的治疗后,若空腹血糖控制不理想,可加量至8毫克/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早、晚各1次)。
本品可于空腹或进餐时服用。
单药治疗:本品的起始用量4毫克/日,每日1次,每次一粒。临床试验表明,服用4毫克/次,每日2次可更明显降低患者的空腹血糖和HbAIc水平。
与磺酰脲类药物或二甲双胍合用:在使用抗糖尿病药物的同时加服本品,毋需改变原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的治疗剂量。
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本品的起始用量为4毫克/日,每日1次,每次一粒,如患者出现低血糖,需减少磺酰脲类药物用量。
与二甲双胍合用:与二甲双胍合用时,本品的起始用量通常为4毫克/日,每日1次,每次一粒。在合并用药期间,不会发生因低血糖而需调整二甲双胍用量情况。
最大推荐剂量: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8毫克/日,可单次或分2次服用。临床研究表明,此剂量单药服用或与二甲双胍合用均安全有效。目前尚无本品以4毫克以上剂量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的足够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表明,8毫克/日剂量降低空腹血糖和HbAIc最明显。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毋需因年龄而调整剂量。
肾损害患者单用本品毋需调整剂量:因肾损害患者禁用二甲双胍,故对此类患者,本品不可与二甲双胍合用。
若2型糖尿病患者有活动性肝脏疾患的临床表现或血清转氨酶升高(ALT正常上限的2.5倍),则不应服用本品(详见吸收、分布、排泄-肝损害患者章节)。在开始服用本品前,推荐患者检测肝酶,之后需定期监测肝功(详见注意事项章节)。
本品单粒不可掰开服用。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肝肾功不全者、妊娠、哺乳期妇女以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鉴于罗格列酮仅在胰岛素存在的条件下才可发挥作用,故本品不宜用于I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故18岁以下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
1. 经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药物:体外药物代谢试验表明在临床使用剂量下罗格列酮不抑制主要的P450酶体外试验资料证实罗格列酮主要通过CYP2C8代谢极少部分经CYP2C9代谢 ;
2. 尼莫地平和口服避孕药(炔雌醇和炔诺酮)主要经CYP3A4途径代谢因此与本品(4毫克每日2次)合用不会对上述二药物产生具有临床意义的药代动力学影响 ;
3. 格列本脲:对于服用格列本脲后病情稳定的糖尿病患者本品(2毫克/次每日2次)与格列本脲(3.75毫克/日至10毫克/日)合用7天不会改变其24小时的平均稳态血糖水平 ;
4. 二甲双胍:对于健康受试者本品(2毫克/次每日2次)与二甲双胍(500毫克/次每日2次)合用4天不会改变本品及二甲双胍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 ;
5. 阿卡波糖:健康受试者服用阿卡波糖(100毫克/次每日3次)7天对单剂口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无影响 ;
6. 地高辛:健康受试者连服本品(8毫克/次每日1次)14天对地高辛(0.375毫克/次每日1次)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无影响 ;
7. 华法林:连续服用本品对华法林对映体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参数无影响 ;
8. 乙醇:服用本品的2型糖尿病患者单次饮用中等量的乙醇不会增加其急性低血糖发生的危险性 ;
9. 雷尼替丁:健康受试者服用雷尼替丁(150毫克/次每日2次)4天不会改变罗格列酮单剂口服或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该结果表明胃肠道pH值升高不影响本品的口服吸收。
药理毒理
本品属噻唑烷二酮类抗糖尿病药,通过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而有效地控制血糖。本品为过氧化物酶体增殖激活受体γ(PPAR-γ)的高选择性、强效激动剂。人类的PPAR受体存在于胰岛素的主要靶组织如肝脏、脂肪和肌肉组织中。本品激活PPAR-γ核受体,可对参与葡萄糖生成、转运和利用的胰岛素反应基因的转录进行调控。此外,PPAR-γ反应基因也参与脂肪酸代谢的调节。在本品临床研究中,空腹血糖(FPG)和HbA1c的检测结果表明,本品可改善血糖控制情况,同时伴有血胰岛素和C肽水平降低,也可使餐后血糖和胰岛素水平下降。本品对血糖控制的改善作用较持久,可维持达52周。2型糖尿病的主要病理生理学特征为胰岛素抵抗。本品的抗糖尿病作用已在2型糖尿病的动物模型(由于靶组织的胰岛素抵抗而出现高血糖症和/或糖耐量下降)中得到显示。可有效地降低Ob/0b肥胖小鼠、db/db糖尿病小鼠和fa/faZucker肥胖大鼠的血糖,减轻其高胰岛素血症,并可延缓db/db小鼠和Zucker肥胖大鼠模型的糖尿病发展。动物研究提示,本品的抗糖尿病作用是通过提高肝脏、肌肉和脂肪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而实现,并且在脂肪组织中使胰岛素调控的葡萄糖转运因子GLUT-4的基因表达增加。本品单独使用不会使2型糖尿病和/或糖耐量减低的模型动物出现低血糖。动物毒性:本品小鼠、大鼠、犬给药剂量分别为3mg/kg/日、4mg/kg/日和2mg/kg/日(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5,22和2倍)时,均发现心脏重量增大,形态学检查可见心室肥大,这可能与血容量增加导致心脏负荷加大有关。遗传毒性:体外细菌基因致突变试验、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体内、外大鼠程序外DNA合成试验(UDS)结果均为阴性。小鼠淋巴瘤体外试验中,在代谢活化条件下可见突变率有轻度增加(约2倍)。生殖毒性:本品剂量达40mg/kg/日(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116倍),对雄性大鼠交配和生育力无影响。本品可改变雌性大鼠的动情周期(剂量2mg/kg/日,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20倍),降低雌性大鼠的生育力(40mg/kg/日,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200倍),并伴血中的孕激素和雌激素降低。在0.2mg/kg/日(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3倍)剂量下,未见到上述改变。本品剂量为0.6和4.6mg/kg/日(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3和15倍),可降低猴子卵泡期血清雌二醇水平,继而使黄体激素水平和黄体期孕酮水平下降,并出现闭经,这可能与本品直接抑制卵巢甾体激素的生成有关。大鼠怀孕早期给予本品,对着床或胚胎无影响 ;但在妊娠中、晚期给予本品,可引起大鼠和家兔胚胎死亡和生长延滞。大鼠和家兔给药剂量分别达3mg/kg/日和100mg/kg/日(分别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20和75倍)时,未见致畸作用。大鼠给药3mg/kg/日时可使胎盘出现病理改变。大鼠妊娠和哺乳期连续给药可引起窝仔数减少,新生鼠生存能力下降和出生后生长迟缓,但生长迟缓可于青春期后恢复。本品对大鼠、家兔胎盘、胚胎/胎仔和仔代的无影响剂量分别为0.2mg/kg/日、15mg/kg/日,约为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4倍。尚无充分和严格控制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只有当其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孕妇才可以服用本品。大鼠乳汁中检测到了本品的相关物质,但本品是否经人乳汁分泌尚不清楚。由于许多药物可经人乳汁分泌,故哺乳妇女不宜使用本品。现有资料明显提示,妊娠期间血糖水平异常可增加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为此大多数专家建议在妊娠期单用胰岛素,以尽可能维持正常的血糖水平。致癌性:小鼠掺食给予本品2年,剂量为0.4、1.5和6mg/kg/日(高剂量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12倍),未见致癌作用,但在1.5mg/kg/日以上剂量,可引起脂肪组织增生。大鼠经口给予本品2年,剂量为0.05、0.3和2mg/kg/日[高剂量分别相当于人日服最大推荐剂量下AUC的10(雄性)倍和20倍(雌性)],在0.3mg/kg/日和更高剂量下,可明显增加大鼠良性脂肪组织瘤的发生率。上述两种动物上发现的增生反应与本品对脂肪组织过度而持久的药理作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