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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度沙胺滴眼液
生产企业
s.a. ALCON-COUVREUR n.v.(比利时)
适应症
各种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卡他性结膜炎,巨大乳头性睑结膜炎,过敏性或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包括那些病因不明,但一般由空气传播的抗原及隐形眼镜引起的过敏反应。对由 I型速发性变态反应(或肥大细胞)引起的炎症性眼病有效。
不良反应
偶有短暂轻微不适感,如灼热、刺痛及流泪。
用法用量
每日4次,每次1-2滴点眼。用药后症状改善(如不适,痒感,异物感,畏光,刺痛,流泪,发红及肿胀等)通常需数天,有时需持续治疗达4周。用药后若症状减轻,应坚持用药至进一步改善,必要时可与皮质激素类药物同用。
注意事项
本药仅限外用,不能注射,勿与滴眼瓶口接触,以免污染药液。用药物时勿配戴隐性眼镜,需等数小时后方可配戴。用药次数勿任意增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未发现本药对母体的生殖能力?胚胎及新生动物有不良影响,但尚没有对妊娠妇女进行严格的有关临床药理试验,因此妊娠妇女应慎用。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
儿童用药
4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及有效性尚未确定。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洛草氨酸为一种肥大细胞稳定剂,可抑制动物及人体的I型速发性变态反应。在猴的实验中,洛草氨酸可防止致敏原导致支气管痉挛及肺功能的降低;也可抑制大鼠、猴及人由于反应素,IgE及抗原介导反应产生的皮肤血管通透性的增加。 用洛草氨酸溶液给大鼠滴眼时,也可以对睑结膜血管产生同样的反应。由于洛草氨酸在I型速发性变态反应的病理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可用于过敏性眼病的治疗。 体外试验证实,洛草氨酸阻止特异性抗原所导致的组织胺的释放,此外洛草氨酸还可阻止肥大细胞及其它炎症性介质的释放(如SRS-A,即过敏反应的慢反应物,亦即肽-白三烯)。体外试验还表明,洛草氨酸可阻止受刺激后,钙离子向肥大细胞内的转移,从而抑制组织胺的释放。 双盲试验证实,乐免敏滴眼液对过敏性结膜炎的疗效比2%色甘酸钠滴眼液为好,一般经过14~21天的治疗(每日滴眼四次)症状即可控制,继续治疗则病情进一步改善。据医生及病人判断,用药至第七日疗效明显可见。洛草氨酸不具有内在的血管收缩作用,抗组织胺作用,环氧化酶抑制作用及其它抗炎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