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版)87条
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版)
头霉素类
头孢美唑,头孢西丁,头孢米诺
敏感革兰阴性杆菌(除铜绿假单胞菌外)、革兰阳性菌和厌氧菌所致腹腔、盆腔、尿路和下呼吸道等部位感染。预防用药限腹、盆腔等需要覆盖厌氧菌的手术。
单环β内酰胺类
氨曲南
敏感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
氧头孢烯类
拉氧头孢
敏感革兰阴性杆菌(除铜绿假单胞菌外)所致感染。
青霉烯类
法罗培南(口服制剂)
敏感菌所致尿路感染和轻中度呼吸道。
大环内酯类
阿奇霉素注射剂
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支急性细菌性感染等。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注射剂,#阿米卡星,异帕米星,链霉素,妥布霉素
革兰阴性杆菌或葡萄球菌重症感染的联合用药、尿路感染的二线用药、感染性心内膜炎的联合用药。
四环素类(8岁以下小儿、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四环素
立克次体病,支原体或衣原体所致下呼吸道、泌尿生殖道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等。
四环素类(8岁以下小儿、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米诺环素口服剂型
支原体或衣原体所致泌尿生殖道、下呼吸道感染,中重度痤疮的辅助治疗。
四环素类(8岁以下小儿、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多西环素(口服、注射剂)
支原体或衣原体所致泌尿生殖道、下呼吸道感染,立克次体病、布鲁菌病、鼠疫、霍乱,嗜麦芽窄食单胞菌、广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等革兰阴性菌感染的联合用药。
喹诺酮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诺氟沙星
敏感病原体所致尿路感染和肠道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
喹诺酮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环丙沙星,氧氟沙星
敏感病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呼吸、胃肠道、腹腔、皮肤、骨关节等感染,伤寒。
喹诺酮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左氧氟沙星
敏感病原体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支急性细菌性感染、单纯性和复杂性尿感、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喹诺酮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莫西沙星
敏感病原体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支急性细菌感染等感染。
喹诺酮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奈诺沙星
敏感病原体所致社区获得性肺炎
喹诺酮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患者避免应用该类药物
西他沙星
敏感病原体所致肺炎、尿路感染等
硝基咪唑类
替硝唑,奥硝唑,左奥硝唑,吗林硝唑
厌氧菌感染,阿米巴病、滴虫病等寄生虫病
其他
利福平
主要作为抗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治疗联合用药。尚可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等所致重症感染的联合用药。